*ST兆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的借款纠纷一案,东莞瑞禾申请冻结公司及

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1               中国银行石岩支行     7679****5463    一般户

2               中国银行石岩支行     7679****5496    一般户

3               中国银行石岩支行     7458****6382    一般户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4               华夏银行南头支行     1086****7921    一般户

      有限公司

5              广发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1020**********1545  一般户

6              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3371**********9004  一般户

7              农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4100*********2362   一般户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

8             中国银行深圳翠竹北路支行   7432****9872    一般户

       限公司

9   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   建设银行佛山桂城支行    4400****9278    基本户

10    技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3901****4361    一般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

11  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   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618***772     一般户

      有限公司

12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  建设银行石嘴山惠农支行   6400****6465    基本户

13     限公司      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3901****9945    一般户

14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    中国银行永新支行     1902****9983    基本户

                     1

15    技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东海支行    3901****7231   一般户

   二、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20 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

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

押、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

康发展的通知》(法〔2016〕334 号)第八条中明确“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

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维持非

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经营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

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 号)第二条第 4 条再次明确“严禁超

标的查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

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剩余股权收益权回购款 461,604,191.98 元及相

应的违约金 19,941,301.1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合计 48,154.55 万

元尚未偿还东莞瑞禾。目前法院已查封和冻结公司合计 1,279,087,133.41 元的资

产,被冻结股权的价值已明显超出了合理的债务范围,致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

严重侵害。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公司已与东莞瑞禾就银行账户解除冻结达成一致,并已

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申请对相关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与东莞瑞禾债务纠纷一案尚有 1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

中母公司 7 个,子公司 8 个),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相关银行账户

予以解除冻结,前述银行账户最终是否能够被解除冻结具体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

院批复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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