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或“公
司”)的保荐机构,对国立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1831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4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23,895,2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669,358.49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295,225,841.5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015,618.8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210,22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3-107 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4,538.6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83.73 万元;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54.19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1 万元;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892.8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385.14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已归还
4,378.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7,940.00 万元,累计归还 5,66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 2,275.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8.30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时 间 金额(万元)
2017 年 11 月 2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7,821.02
加:2017 年度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6.2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7,828.34
减:2017 年度已使用金额 309.5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9,689.38
加:2018 年度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274.92
减:2018 年度已使用金额 1,756.6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8,207.70
加:2019 年度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102.62
减:2019 年度已使用金额 4,644.2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 3,666.08
加:2020 年度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1.41
减:2020 年度已使用金额 1,354.1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 2,313.3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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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制定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5 年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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