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3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63%;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10%。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四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2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72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68%;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77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2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77%;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 116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363%。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具体内容以及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
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
3、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2019 年 1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142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4.66 元/股。
公司在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750 万股调整为 735 万股,授予人数由 142 人调整为 139 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
13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
4、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魏永珍、张达强、艾绍伟、
程正、曾进、王其刚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李冰根据其个
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68,75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部分回购为 8.80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5、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李琛、孟伟、胡维超、李国、蒋黎辉、曹治、耿安然、于国强、凌莉、赖承志、
李国庆、杨梅、左雅莲、卢涛、马相云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
量为 528,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6、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
对象孙鸿飞、纪睿斐、黄涌、尹祖发、涂超、陈亚东、董滨城、王慧超、韩高已离
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7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7、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8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激励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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