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股份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三环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z2020�{226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33,43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999,99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21,421,226.3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3,578,767.2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6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C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葛
卫东,上述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公
司/本人同意本次认购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
1
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限售
承诺以及其他需履行的各项承诺,未出现不履行承诺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9,033,430 股,占总股本的 4.349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9 名,涉及证券账户总数为 19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量
山东省文化产
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
1 业投资集团有 2,361,918 2,361,918 2,361,918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江阴毅达高新
股权投资合伙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
2 5,813,953 5,813,953 5,813,953
企业(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江苏�C泉毅达
融京股权并购 江苏�C泉毅达融京股权并
3 10,537,790 10,537,790 10,537,790
投资基金(有 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限合伙)
中欧基金管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 司-中欧创业板两年定期 2,289,244 2,289,244 2,289,244
有限公司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分红-个人分红 4,803,779 4,803,779 4,803,779
-019L-FH002 深
泰康资产管理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5 3,234,011 3,234,011 3,234,011
有限责任公司 司-投连-行业配置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848,837 2,848,837 2,848,837
-019L-CT001 深
深圳创富兆业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
6 金融管理有限 限公司-创富福星云产业 3,797,238 3,79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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