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巨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累计涨幅严

重偏离同行业公司股价,以近五个交易日计,累计涨幅达 60.94%。根据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市后,公司市净率为 5.19

倍,市盈率为 102.47 倍,已显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汽车制造业”平均水

平(市净率 2.13 倍,市盈率 26.13 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1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42 元,公司目前股票价格已严重背

离公司基本面情况,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二级市场交易相关风险

  根据东方财富终端数据显示,近 5 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日换手率分别为

1.01%、5.30%、3.18%、0.88%和 31.85%,累计换手率 42.22%,日成交金额分别

达到 0.12 亿元、0.67 亿元、0.45 亿元、0.14 亿元和 5.39 亿元。公司股票价格

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日换手率差异性显著。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公司业务为传统零部件,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极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

                                   -1-

销售,公司近期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无单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制

造商,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也极小,2020 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以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7 日、5 月 10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累计涨幅严

重偏离同行业公司股价,以近五个交易日计,累计涨幅达 60.94%。根据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市后,公司市净率为 5.19

倍,市盈率为 102.47 倍,已显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汽车制造业”平均水

平(市净率 2.13 倍,市盈率 26.13 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1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42 元,公司目前股票价格已严重背

离公司基本面情况,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

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回函日,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

销售,公司近期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无单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制

造商,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也极小,2020 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以下。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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