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为了方便公司股
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就公
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
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
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第7项提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须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
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就《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第14至16项,股东王春山须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润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
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4、《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业绩补偿协议(二)>暨调整业绩承诺
的议案》;
1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变更部分承诺的议案》;
16、《关于签署产业并购基金收购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64%
股权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业绩承诺的议案》;
17、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业绩承诺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5项、第7至18项提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
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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