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

2020 年 3  第一届监事会 红回报规划(2020-2022)》;

                                     通过

月 13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修订<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3  第一届监事会 《 关 于 认 定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议

                                     通过

月 27 日   第八次会议 案》;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2020 年 8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

                                通过

月1日     第九次会议 表监事的议案》

2020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

                                通过

月 17 日   第一次会议 议案》

2020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通过

月 28 日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11 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月 11 日  第三次会议

    二、2020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0年度,除了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权

益的情况,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

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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