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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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

  2、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

  3、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0.71%;按回购金额下限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500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5、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美的控股在未来12个月内,拟以不低于8亿元增持

公司股份。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方案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

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

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

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股,未超过董事会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

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不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5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

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按回购金额下限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不低于2,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50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股份金额达到25亿元下限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50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5,000万股,

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 5,000 万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553,048   2.36     166,553,048  2.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81,133,022   97.64    6,831,133,022  97.62

    总股本       7,047,686,070  100.00    6,997,686,070  100.00

    按照回购金额25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2,500万股,

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 2,500 万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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