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前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有利

于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切

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

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云奎 管清友 韩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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