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张丽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丁建珍女士计划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雄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17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8 月 7 日)。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丁建珍女士、董事、副总
经理宋雄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宋雄文先生已减持本公司股份 16,000 股,减持
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50%,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 13.6548%;张丽女士、
丁建珍女士未进行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
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东张丽女士、丁建珍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
未进行减持活动。
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东宋雄文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宋雄文 集中竞价 2021-05-07 23.56 16,000 0.0150%
合计 16,000 0.015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70,000 1.6585% 1,770,000 1.6585%
其中:无限售流
张丽 1,770,000 1.6585% 1,770,000 1.6585%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80,000 0.4497% 480,000 0.4497%
其中:无限售流
丁建珍 480,000 0.4497% 480,000 0.4497%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68,700 0.4392% 452,700 0.4242%
其中:无限售流
宋雄文 117,175 0.1098% 101,175 0.0948%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351,525 0.3294% 351,525 0.3294%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丽、丁建珍、宋雄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股东丁建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股东宋雄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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