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张丽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丁建珍女士计划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雄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17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8 月 7 日)。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丁建珍女士、董事、副总

经理宋雄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宋雄文先生已减持本公司股份 16,000 股,减持

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50%,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 13.6548%;张丽女士、

丁建珍女士未进行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

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东张丽女士、丁建珍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

未进行减持活动。

  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东宋雄文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宋雄文   集中竞价   2021-05-07   23.56     16,000    0.0150%

             合计              16,000    0.015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70,000  1.6585%   1,770,000   1.6585%

       其中:无限售流

  张丽             1,770,000  1.6585%   1,770,000   1.6585%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80,000   0.4497%    480,000   0.4497%

       其中:无限售流

 丁建珍             480,000   0.4497%    480,000   0.4497%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68,700   0.4392%    452,700   0.4242%

       其中:无限售流

 宋雄文             117,175   0.1098%    101,175   0.0948%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351,525   0.3294%    351,525   0.3294%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丽、丁建珍、宋雄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股东丁建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股东宋雄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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