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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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目

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

素质,为员工晋级、升迁、奖惩等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考核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

可靠性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公司业绩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等)及个人绩效考核为依据作为解锁

 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2020年年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以2018-2020年年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公司业绩考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对

 应的个人业绩考核年度具体如下: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合

 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被考核对象

的任务指标、指标值等,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跟踪汇总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表报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年度考核结束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汇总相关考

核数据,出具《年度考核绩效评价报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以及其上级主管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

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

  (二)为保证绩效考核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

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考核资料保管期为自考核结束后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考

核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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