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6
3、《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
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
5、《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9
6、《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
7、《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3
8、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5
9、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5
10、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6
11、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议案……………………39
12、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42
13、《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5
1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延长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期限的
议案 …………………………………………………………………………… 55
1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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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9:15-9:25,9:30-11:30,13:00-15:00
●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
村)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朱重庆
● 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到现场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
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须知》
三、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报告和议案(由大会指定人员宣读内容)
序号 审议议题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议案
10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延长标的公司业
12
绩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
回答
五、工作人员向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
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
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现场表决票清点工作
七、清点人代表公布现场表决结果,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清点人代表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并将表决结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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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主持人
九、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是否通过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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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现场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务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及
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但应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
写发言单,否则秘书处有权拒绝其发言。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
题,主持人与大会秘书处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
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
超过十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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