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

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1〕1219 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

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

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针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

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1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1 年 1 月 13 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 4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1 年 4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奥精医疗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3,333.3334 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999,999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T-2 日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网

下询价结果拟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

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2

    4、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战略配售对象如下: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限售期限

1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4 个月

    华泰奥精医疗家园 1 号科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2   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                       12 个月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根据《业务指引》第六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1 亿股的,战略投

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的规定,本次发行向 2 名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业务指

引》第六条的规定。

    (三)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根据《业务指引》要求,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票,最终

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1 年 5 月 7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3

  华泰创新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 1,666,666 股。因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2、华泰奥精医疗家园 1 号科创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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