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安-广物金属应收账款 1 号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广物金属应收账款 1 号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广物金属 1 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平安广物金属 1 号”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广物 01 优”,证券代码为“137892”,
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广物 01 次”,证
券代码为“137893”,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广物 01 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广物
01 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 1 ―
书。
五、 “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5 月 6 日
― 2 ―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78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