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安-广物金属应收账款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平安-广物金属应收账款 1 号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广物金属应收账款 1 号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广物金属 1 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平安广物金属 1 号”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广物 01 优”,证券代码为“137892”,

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广物 01 次”,证

券代码为“137893”,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广物 01 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广物

01 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

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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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五、 “平安广物金属 1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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