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以现场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易通”)提交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浙江易通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易通直接持有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119,6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的 28.55%。提案人的身份
及提案程序、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
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综合大楼 42 楼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联
是否
股东
为特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通过的会议届次 别决
需回
议事
避表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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