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

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

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应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实施连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充

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中有

关利润分配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出发,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

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

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

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

做出的安排。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

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未来三年(2021-2023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未来三年(2021-2023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

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

时,应严格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

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事宜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五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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