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长期贷款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出口信贷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签署出口信贷合作协议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 30 万吨/

年环氧丙烷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

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投资建设 30 万吨/

年环氧丙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为支持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同时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并提升

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公司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总额约

86,477,650 欧元,10 年期(不含项目建设期)的出口信贷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信贷合作协议”)。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和德国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Euler Hermes(“赫尔梅

斯担保公司”)对公司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后,充分认可公司的业务布局、发

展前景以及符合国际标准(包括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和世界银行环境健康与安

全指南)的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治理体系,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拟向公司提供长期

贷款,同时,德国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Euler Hermes 将为信贷合作协议项下

的贷款提供 95%的担保和保障。

  二、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的基本情况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成立于 1895 年,按资产规模属于德国第二大商业银行集

团,目前为超过 840 家德国地方合作银行提供清算服务。作为全球极少数获得国

际市场 AA-评级的商业银行集团,以卓越的风险管理体系著称。

  公司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信贷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贷款人: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法兰克福)DZ BANK AG Deutsche Zentral-

Genossenschaftsbank, Frankfurt am Main

  借款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不超过 86,477,650 欧元

  贷款期限:10 年

  贷款利率:为期六个月的欧元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EURIBOR) +年利率

0.75%,在 EURIBOR<0 时按照 0 计算

  贷款用途:本次贷款将用于偿付公司已支付的供应合同下的有关部分价款

及出口信用机构费用的 100%。就偿付借款人在供应合同下已经付款的部分及有

关出口信用机构费用已经付款的部分,借款人可以直接使用欧元外债或将相应的

贷款部分结汇成人民币使用,只要该使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及要求。

  担保措施:在贷款协议签署同时,以 30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中德国进口的

相关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贷款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贷款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在董事长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银团贷款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一切与德国中央合作银

行长期贷款相关的事宜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

协议、担保协议、抵押协议及办理抵押登记、各项政府审批/备案登记手续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信贷合作协议》,是公司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现未来发

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并提升公

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信贷合作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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