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岭南股份”)已于2021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1-04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

年5月28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控

股股东尹洪卫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

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2021 年 5月 6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尹 洪 卫 先 生( 截 至2021 年4 月 30 日 持 有 公 司

33.72%的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岭南股份董事会提

交了《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以上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尹洪卫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议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即在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现就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1、会议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

  原为:“2020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应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原为:“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应为:“2021 年 5 月 21 日(星

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十楼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 5、10、11、13、1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 11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情请参阅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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