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

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5.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3,288,413,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393%。其中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87,624,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18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9,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9%。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107,942,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7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

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峰律师和朱春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2%;反对票 6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8%;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 6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票 6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05%%;弃权票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4.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8,27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9%;反对票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806,7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1%;反对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9%;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5,711,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178%;反对票 2,6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92%;弃权票 98,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5,241,009 股,占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97.4971% ; 反 对 票

2,60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4116%;弃权票 98,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1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2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1%;反对票 1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07,256,76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6%;反对票

135,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259%;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95%。

   7.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287,730,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792%;反对票 13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票 5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7%。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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