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聚力: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ST 聚力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聚

力文化”)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被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1)浙 02 执 28 号《执行裁定书》,宁波中院裁

定:拍卖被执行人余海峰持有的首发后限售股 5,000 万股聚力文化股票。

  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阿里拍卖司法”

(https://sf.taobao.com)发布了司法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余海峰持有的 5,000

万股公司股票(占余海峰所持公司股份的 38.3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余海峰持有的聚力文化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 5,000 万股。

  2.拍卖价格信息

  拍卖的起拍价为 11,250 万元,保证金为 2,000 万元,加价幅度为 50 万元。

  3.拍卖时间

  拍卖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除

外)。

  其他信息可在“阿里拍卖司法”网(https://sf.taobao.com)查询。

  二、 其他说明

  1.上述余海峰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拍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本次拍卖可能导致余海峰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拍卖尚未

有结果,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

态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余海峰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查询发现上述拍卖信息后,公司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尝试联系

股东余海峰了解相关情况。但至本公告提交披露申请之时,公司未能通过电话方

式联系上余海峰,也未收到余海峰的电子邮件回复。公司已在向余海峰发送的电

子邮件中提醒余海峰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股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的《协助

执行函》,余海峰于 2016 年 4 月办理非货币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并

制定分期缴纳计划。按分期缴纳计划,余海峰应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完成个人所

得税申报缴纳。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余海峰欠缴个人所得税 256,592,880 元。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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