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天奇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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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G/SZ/A1437/FY/2021-157

致:天奇自动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

的 委托, 并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 法》(以 下简称 “《公 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同意 将本法 律意见 书随贵 公司本 次股东 大会的 决议一 起予以 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本身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

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

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 了《天 奇自动 化工 程股份 有限公 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根据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

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即贵公司办

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同时,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

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

案编码、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以及出席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交

易 结 束 后在 中 国结 算 登记 有 限责 任 公司 深 圳分 公司 登 记在 册 的公 司 全体 股

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由于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在公告中还对网络投

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

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下 午 14 时 30 分在

贵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黄斌先生主持。

  本 次 股 东 大会 的 网络 投 票通 过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进行 。通过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交易 系统投 票平台 进行投 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

议 案与会 议通知所 载一致 ,贵公 司本次 股东大会 的召开 程序符 合《公 司法》

《 股东大 会规则》 《网络 投票实 施细则 》《治理 准则》 等法律 、行政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 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 据 本 次 股东 大 会的 会 议通 知 , 有权 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 会 的人 员 为截 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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