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暨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YUAN LI PING 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9日披露

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YUAN LI PING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YUAN LI PING女士拟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8%),其中,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021年3月10日,YUAN LI PING女士与其100%控股的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琨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YUAN LI PING女士拟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合琨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1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1年5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1年4

月30日。

  公司收到YUAN LI PING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注1   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2020年12月21日

     大宗交易             110.85    1,152,500   0.17%

            -2021年3月16日

YUAN LI         2021年1月21日                      股权分割取得的股

 PING 集中竞价              174.22    4,761,950   0.69%   份

            -2021年2月22日

     协议转让   2021年4月30日    100.24   10,000,000   1.46%

合计     -       -         -    15,914,450   2.32%       -

     注1:“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总股本686,413,309股计算,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YUAN LI PING       161,331,675      23.50%    145,417,225     21.19%

     合琨公司          0        0.00%     10,000,000     1.46%

     股份合计        161,331,675      23.50%    155,417,225     22.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331,675      23.50%    155,417,225     2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其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YUAN LI PING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

  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YUAN LI PING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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