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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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

知,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宝昂电子有

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 20,400 万元收购河南景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的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昂”)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持有北京宝昂 51%的股权,北京宝昂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内容 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北京宝昂电子有

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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