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五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 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4

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7

议案七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

议案八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1

议案九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42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2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3

                    1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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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

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

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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