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周三)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5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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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2021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关于增加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智度德普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智度德普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416,898,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6%。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智度
德普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中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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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8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
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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