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

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通过公

司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公示》,对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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