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环: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宏宜化工新增投资方及重新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新增投资人,能增加宏宜化工

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有利于为升级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推

进升级改造项目高效科学的建设。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宏

宜化工新增投资方及重新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传刚         王花曼         包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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