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的公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何业春先生、饶天玉先生、唐善初先生保证向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

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唐善初先生和监事饶天玉

先生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何业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625%),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56%)。唐善初

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63%),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91%)。饶天玉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 5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5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8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何业春先生、唐善初先生、饶天玉先生。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拟减持不超  拟减持股份占其个 拟减持股份占

股东名称

      (股)    例(%)  过(股)   人总持股比例(%) 总股本比例(%)

何业春  675,000    0.6625   168,750       25       0.1656

唐善初  200,000    0.1963   50,000       25       0.0491

饶天玉  525,000   0.5153    131,250    25      0.1288

 合计  1,400,000  1.3741    350,000    –      0.34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

  3、最高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三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拟减持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 35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

0.343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唐善初先生和监事

饶天玉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

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何业春先生、唐善初先生、饶天玉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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