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通讯

方式于 2021 年 5 月 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北

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9.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并预留 59.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权益 299.7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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