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浦东金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如股东大会召开日仍处于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

     安排的通知》,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施,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8 号新金桥大厦 4 楼会议室(公共交

   通线路有:790、987、浦东 72 路等)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

2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         √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2021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经营计划      √         √

6    2020 年年度报告             √       √

7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    √       √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8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     √       √

    章程相关条款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第 3-8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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