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博思软件 证券代码:30052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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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7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说明 ………………………………………………………………….. 10
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1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2
九、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咨询方式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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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博思软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指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目前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博思软件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
对象账户的行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
15.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6. 《业务办理指南》:指《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17. 《公司章程》:指《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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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博思软件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对
博思软件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
意见,不构成对博思软件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
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
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
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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