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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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已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341,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9%,最高成交价格为 23.8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3.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127,137.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

《回购报告书》内容。

  2、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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