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37),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张宇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宇
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2,270,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4%。该提案人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张
宇涛先生提出临时提案,并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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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3:30 时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
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
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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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 132 号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11、《关于确定 2020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确定 2020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确定 2020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1 选举温其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2 选举陈君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 选举曾亚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说明:
(1)上述第 1-15 项议案、第 1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16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和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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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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