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中科曙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1-024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8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9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

向监事会成员反馈意见;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内部

办公系统;

  4、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分/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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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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