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

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据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延续性,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

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

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芸达、陆刚、吴宇恩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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