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未发

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

会、列席董事会,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7,273,123.13 元,同比增长 2.01%;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8,857,429.31 元,同比下降 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568,478.52 元,同比下降 42.60%。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

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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