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公司近期以来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停牌核

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热景生物、证券代码:688068)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在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中德证券就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并停牌核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二、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的核查结果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处于

正常经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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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

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

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的情形。

  (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3 号)。公司大股东周锌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43,108 股,成交价格区间

36.89-40.60 元/股,成交额 2,061.26 万元;公司大股东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4 月 16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71,100 股,成交价格 119.12 元/

股,成交额 4,420.67 万元;详情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发布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大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号)。

  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

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由于上述股东工作人员疏忽减持细则程序规定,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1,368,978 股 , 减 持 价 格 为

69.64-100.28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详情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

布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9 号)。

  在本次公司股票异动期间(即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

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林长青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在限售期内,其未

减持过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至今未披露过减持股份

的计划,亦未减持过公司股票。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未来 3 个月内没有其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八)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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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持续督导机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相关

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近期存在的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持续督导机构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事项:第一,公司一季度业绩爆发式的增长具

有一定的特殊性,进而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第二,公司在德

国家庭自测市场的竞争环境随着参与者的增加已日趋激烈;第三,公司估值在业

绩增长不确定性下具有不确定性;第四,公司部分重要股东的减持及正在执行的

减持计划对公司股价会产生不利影响;第五,公司股价连续上涨带来了获利调整

风险;第六,公司其他风险,如新冠抗原快速检测产品认证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

险、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所带来的新冠检测试剂需求不确定的风险以及公司

产品产能扩张受限的风险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

相关风险提示详见与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之“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五、持续督导机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林长青进行了函证,取得了董事会声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就信息披露

事宜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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