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智科”、“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
国盛智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国盛智科签订《保荐协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国盛智科经营情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国盛智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0 年度国盛智科在持续督导期间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2020 年度国盛智科在持续督导期间
5
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国盛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智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各项承诺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国盛智科依照相关规定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公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保荐机构对国盛智科的内控制度的设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国盛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8 智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范运行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保荐机构督促国盛智科严格执行信息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相关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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