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成

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个人独立客观判断,现就上述议案发表如下

的事前认可: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

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丁 庆 生         徐 家 敏          宗 显 政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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