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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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3 人
3、解除限售股数: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500,33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 1,021,130,306 股的 0.1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33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21,130,306 股的 0.03%。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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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385.80 万份。
8、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248.40 万股。
9、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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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并上市,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6.3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2、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独立
意见。
13、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16、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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