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 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207.05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65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

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4 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

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1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 90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

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

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

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2020 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 90 万元。同

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聘期一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0 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 90

万元。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

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

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69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