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8 号文《关于核准宝安鸿基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67,579,908 股新股。截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867,579,90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0.95 元/股,共计 9,499,999,992.60 元。上述款项

扣除保荐承销费 33,000,000.00 元后已由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缴存本公司开立的如下账号中:其中 1,500,000,000.00 元划入本公司在

中信银行北京富华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0 7010 1350 0559 867 的人民币账户内;

1,500,000,000.00 元划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0 7010

1440 0560 302 的人民币账户内;5,000,000,000.00 元划入本公司在张家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3740 1391 4700 015 的人民币账户内;1,466,999,992.60

元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桥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0402 0201 2930 0476

405 的人民币账户内,合计人民币 9,466,999,992.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含

税) 人民币 38,786,757.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61,213,234.61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

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5003 号验资报告。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77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截止 2018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实际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49,700,59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3.3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00 元。上述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23,000,000.00 元后已

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开立的账号为 8110701013401477315 的人民币账户内,合计人民币 1,977,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含税) 人民币

46,088,823.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911,176.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8)第 105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

按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世纪

城支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桥西支行、民生

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广发银行

惠州演达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

州市高新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支行、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华支行、保

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截至2020

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保荐督导实质义务已终止的实际情况,于2020

年8月28日,与公司签署了《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

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三、2020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12.76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312.76万元,累计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517,043.95万元。2020年1月,在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周转

情况后,公司对完工项目进行结项,对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终止,将剩余

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说明附件 1。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0.08 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 0.08 万元,累计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 76,044.06 万元。2020 年 1 月,在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周

转情况后,公司终止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说明附件 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结项、变更情况如下: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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