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80 号)。《山东玉马遮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
相关要求在 2021 年 5 月 6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
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
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网页右上角可下载用户手册。如有问
题请致电咨询 021-20262367)。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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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
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
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
配售。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T-4 日)9:30-
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
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
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
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1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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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1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50.2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
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
报的 2021 年 4 月 27 日(T-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
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玉马遮阳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5 月 6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
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
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山
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
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
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配
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
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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