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关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1-063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进入重整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

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

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

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1、2018年12月26日,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翔环境”)收到债权人成都市嘉豪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嘉豪物资”)的《重

整申请通知书》,嘉豪物资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

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以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码:2018-168号)。

  2020年12月14日和2020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川01

破申10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川01破25号《决定书》,法院根据嘉豪物

资的申请,裁定受理天翔环境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为天翔环境管理人。以上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码:2020-164号、公告编码:2020-170号)。

  2020年12月31日,法院发出(2020)川01破25号《公告》,就债权申报及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做出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

码:2021-001号)。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川01破25号《决定书》,法

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9)。

  2、天翔环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3月8日10时00分起采取网络会议方

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公司将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表决。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规则,本次表决实际持续至2021年3月19日22:00。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情况详见2021年3月24日管理人及公司分别披

露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最高

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

〔2012〕261号)第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

《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已获出资人组会议通过。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3、天翔环境第一次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15时00分通过现场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在天翔环境会议室顺利召开,

成都中院主审法官及书记员、重整管理人、部分股东或代表、天翔环境董监高、

见证律师等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当天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作出了(2020)川 01 破 25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整投资人一: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2021 年 3 月 19 日,目前持有成都市青白

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13MA6B5MN44R 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长期;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香岛大道 1509 号现代物流大厦 A 区

4 楼 A0401;法定代表人:李志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贰亿元整;经营范围: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

�A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

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

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融禾环境发展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亿元    货币      100.00%

  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有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整投资人二:四川嘉道博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四川嘉道博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目前持有成都高

新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0 年 6 月 1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510100MA6C79UY05 的《营业执照》,住所地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 1 栋 20 层 06-09 号;法定代表人为龚传军;注册资

本为 38,050 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长期;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保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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