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关于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1-066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募集

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

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腾邦国际商业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8号)。本次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2,014,763股,于2017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

价格为12.8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798,129,999.81元,扣除发行费用18,099,850.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0,030,149.0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2017年7月12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48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将用于O2O国际全渠道运营

平台及差旅管理云平台(第一期)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5,302.77万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479.37万

元 ; 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 起 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 止 会 计 期 间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4,823.4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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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25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

币24.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银行冻结划扣等的

净额)。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去向及无法归还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14)。

  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已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由于

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存在部分债务逾期,导致公司 4 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 2.30 亿元人

民币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四、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期限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2.30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由于公司暂时无法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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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期满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

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查阅公司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和决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等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腾

邦国际本次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腾邦国际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进展及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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