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

房 2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9:《关于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的补偿方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8.00                             √

      议案》

      《关于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的

 9.00                             √

      补偿方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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