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或“公司”)2017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志机电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
计 2021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显隆”)
拟与关联方广州市昊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影像”)及东莞市
鑫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屹机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
过 290 万元。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别 容 价原则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销 市场公允价
售产品、商 昊志影像 销售商品 格基础上双 200 19.11 45.12
品 方协商
出租厂房及 市场公允价
昊志影像 配套附属设 格基础上双 37 9.29 27.87
向关联人出 施 方协商
租房产 出租厂房及 市场公允价
鑫屹机械 配套附属设 格基础上双 20 6.36 9.02
施 方协商
向关联人提 昊志影像 水电 水费单价按 30 10.69 21.98
供服务 照公司向自
来水公司缴
费标准计
算;电费单
价按照公司
向供电部门
缴纳标准上
浮 10%计算
市场公允价
鑫屹机械 水电及其他 格基础上双 3 0.74 1.12
方协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人 交易 金额(万 额(万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元) 元) 比例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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