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华兴源创: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华兴源创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源创”、“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兴源创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华兴

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4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2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7,282.6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9,193.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089.3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6471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4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5.04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699.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2.08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2,567.8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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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95 号《验资

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32,954.58 万元,收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为 3,272.07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50,406.79 万元。

  (2)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299.97 万元,收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0.30 万元,注销募集资金户划

转 268.2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2019 年

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的募集资金分别在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浙商银行苏州

分行、中信银行苏州木渎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湖东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9 年 7 月 5 日至 9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0 年

12 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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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时锐、吴学孔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

    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30500200101201002774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6,518.76

                    88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218226             ―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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