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2021-007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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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银行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06万股,发行价格为15.61元/股,公司募集

资金总额为344,356,600.00元,扣除应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手续费及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574,668.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

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

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

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

管理产品品种,以及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

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

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必要可行的,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

为未与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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