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

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钟日柱、汪林、潘春晓。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日柱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

于武汉理工大学统计学专业,同时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双学位,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广州造纸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广汽商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

2019年8月就职广东睿哲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9月至今任广东新锐人才就业服务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6月至今在佛山高维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在广州慧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历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就职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2018年12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汪林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9

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历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2018年12月至今

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潘春晓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

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7月至1999年6

月就职江苏省连云港市佳友贸易公司;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广东南国德赛

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2018年12月至今任富

信科技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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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

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与股东大会    现场或通讯亲自参    委托出席

独董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钟日柱     4          4           0      0

汪林      4          4           0      0

潘春晓     4          4           0      0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应参与董事会   现场或通讯亲自参会     委托出席

独董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钟日柱     9        9             0      0

汪林      9        9             0      0

潘春晓     9        9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参与审计委员   参与战略委员    参与薪酬与考核   参与提名委

独董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钟日柱     4        -          1         1

汪林      4        3          -         1

潘春晓     4        -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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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前主动

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

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明确

发表表决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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